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信息大汇 > 八卦娱乐 >
《绿美时光2》代表了新一代电影人的一种精神
时间:2016-11-09   来源: 中国新文艺网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 电影《绿美时光2》代表了一种精神,不向命运低头,人人都可以站起来勇敢展示自己。这是一个新时代的缩影,记录着每个人最出彩的时刻。没有枪没有炮,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公道自在人心。永远在路上,逢山开路、遇河架桥,胆子大、步子稳,坚定的信仰追求与深切的为民情怀,非凡的理论创新与踏石留印的实践作风,高远的战略目标与精确的战略举措,高超的团结智慧与科学的思维方法。



 


 

   林建焕,新锐导演,顶级策划师,著名音乐人。结合网络、电商、音乐、文学进行全方位运营,在风口用互联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协助天下创业者打造全球第一自媒体平台。以明星名人大咖视频交流访谈的形式汇成一部电影,从零开始,更好的打造参与感、成就感跟归宿感,说出故事,推广产品,打响品牌。凝聚社会共识,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画好网上网下的“同心圆”。

 

   诗人林建焕有话说,世界上各个角落进行着彼此之间的需求供应,每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都有可能是你的贵人。电影中人人都是自媒体,先有朋友后有圈,朋友圈营销都是以朋友间的信任为基础,勤于交流,利用150定律来经营。首先把自己打造成自媒体,给人一种阳光、自立的第一印象。把你的广告变成故事,变成内容,变成话题,变成娱乐才会有人去传播,让人感觉是在和活生生的人互动。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多渠道的商业拓展模式,哪个渠道有人,我们就把销售做到哪里,有人在就有市场在。先做人后做生意,市场需要靠良好的品质,用心的积累,突破市场竞争从突破自己而产生。电影《绿美时光2》导演林建焕说,关系靠走动、团队靠活动、顾客靠感动、资金靠流动、生命靠运动、成功靠行动。很多人累到要死却什么都没做,还没长大就老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支持有梦想的人,让传递正能量成为一种习惯。记录下来,传播出去,行动起来,努力上去。勇敢说出心声,用电影永流传。作为自媒体就是要时刻正面表达出自己的态度。

 

   国际名人林建焕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风雨无阻,一心一意做慈善。寻找更多志同道合的人,推动社会进步,敢于直面问题,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撑。共同维护与传播中华文化,用年轻人的方法讲述故事,勇于创新,剧中真实身份出演,艺术性演绎奋斗经历,引导正确价值观,实现世纪梦想。多点真诚,原创品质为王,杜绝虚假繁荣,发挥网络传播互动、体验、分享的优势,公益电影《绿美时光2》打造真正有价值的全球第一自媒体新平台。

 

 

 

 

 

 

   导演林建焕时隔两年的全新作品,此次的脉络更加清晰,不再一味的随心所欲,开始思考观众想要的是什么,并且努力的去圆梦。其实电影《绿美时光2》讲诉的就是两个字:珍惜。得到与失去,农村与城市,商业与公益的权衡和抉择,充满能量的一部“喜剧”。虽然彷佛获得了全世界的认可,却始终得不到一个人。在每个人的心桟,总会有一些弥补不了的遗憾,就算好不容易放下来也牵动心跳。

 

   只有勇敢面对悲伤,深刻认识和理解,才能做到真正的励志。做人不需要技巧,不食人间烟火也有落寞的一面,用感情把心境道破,以心倾听方能得到共鸣和光明。先扬后抑,先给人希望,而后才有绝望,所有的快乐都源自于曾经悲哀过。每个人都是一条抛物线,有高有低,但失败比成功更加富有传染性。所以微笑你好,再见,逝去的光阴不会再回来,留下的岁月只能很珍惜,这就是绿美时光。

 

图片4.png

 

   活着就是一场奔跑比赛,你停下来等后面的人,只会让彼此都落败。现实就是要把人推入深渊,然后在你快坚持不住时扔来一根绳子,能抓住就见到阳光,错过机会就有可能粉身碎骨,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看你有没有时刻准备着。你是要怀念过去而悲伤呢?还是重建未来塑造快乐?我们都很开心,只可惜没发现。

 

   我们说了好多话,写了好多字,得到了许多,却失去了醉爱的。感情都是先甜后苦而后淡,拥有再多都比付出少,所谓的烦恼都是由于贪恋。把梦拆开就是林夕,森林中的夕阳,绿色中的美丽,追梦中的时间,拆开中的阳光,绿美时光,多亏痛苦才有感悟。亲爱的,你欠世界一个笑容,今天的遭遇都是合理的,如果你还走不出来,那就赶紧去看看电影《绿美时光2》吧,总有一天,相信你会明白的。(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