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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校外合规培训机构可申请线下复课了
时间:2020-06-30   来源:长江网   作者:刘嘉 郭丽霞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含经备案的教学点),可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评估认定、公示承诺的流程申请线下复课。
  
武汉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汪继芳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任勇 摄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汪继芳表示,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告精神,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才能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具体针对我市而言,是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实施非学历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含经备案的教学点)。

  汪继芳指出,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其线下复课时间不早于我市幼儿园开学时间,不纳入此次线下复课对象。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合规成人类培训机构可参照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线下复课;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应先在属地区行政审批局取得办学许可,再按程序申请线下复课。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按照“自查自评、书面申请、评估认定、公示承诺”的工作流程有序进行。一是自查自评,由机构先对照《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标准》11条和《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工作指南》30条认真准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完善各类制度。二是书面申请,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机构向办学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线下复课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三是评估认定,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培训机构申请情况,组织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及街道等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对未达到线下复课标准的培训机构,指挥部提出整改意见,培训机构按要求完成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评估认定后再行复课。四是公示承诺,经评估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由各区教育部门统一在官网公布培训机构名称和地址,培训机构同时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坚持学员自愿原则,机构不得强制,不得虚假宣传诱导学员参加线下培训。(完)



(编辑: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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