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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教育部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时间:2018-02-26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 郭会桥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据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 郭会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行为;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一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新政,力度堪称“史上最严”,其中不少举措是首次提出。《通知》内容有哪些亮点和要点?武汉培训市场现状如何?家长、老师对《通知》出台有何看法……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1 首次明确校外培训不能超纲
 

        《通知》首次明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采访发现,在校外培训机构的课堂上,不少内容是“提前教学”,大量内容超出教纲。“我现在有点后悔,没有让孩子早点补习。”家长黄女士说,她的儿子四年级才开始培优,比起那些二三年级甚至一年级就开始培优的同学明显吃亏,特别是数学和英语方面。
 

        黄女士是初中老师,她发现,儿子所在培优班的大量教学内容超纲。“拔高部分大约占七成,剩下三成是奥数。到了提高班、尖子班,甚至变成七成奥数、三成拔高部分。”她说。至于英语,很多参加培优的孩子小学五年级就学完了《新概念英语》第二册。“里面的不少语法,甚至是中考知识点。你让那些不上培优班的孩子怎么办?”黄女士感叹。
 

        “今后,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将受到监管,授课时间也有限制。”江汉区一所小学校长说,上海已经出台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细则,要求面向初中生、小学生开展的学科培训活动,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同时,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且每班要设一名管理专员。
 

        2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竞赛
 

      《通知》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通知》还提出,县级教育部门要牵头建立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武汉市的一批“奥赛”,都由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未经武汉市教育局批准。即使是武汉市教育局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竞赛活动,其结果也不得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挂钩。但是,对这些未经批准的竞赛,一直没有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早在2003年,武汉市就规定,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学校委托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学科能力测试,或者通过培训机构的竞赛成绩挑选生源,均属于违规行为。而且,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学生考试成绩,均不得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3 培训机构须取得办学许可证
 

        《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据统计,武汉市的培训机构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在教育主管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同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共441家;第二类是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各种教育咨询公司,共8000多家;第三类是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培训机构。此外,还有一些没有证照的培训机构。
 

        业内人士介绍,修订前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17年9月起实施的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删除了这一规定,意味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应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办学许可证,之后,营利性机构还要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为公司,非营利性机构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
 

        武汉市一家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教育培训机构同时受教育部门和工商部门监管,而且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今后,无证办学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观点
 

        培优只因“吃不饱”
 

        家长邱女士表示,对于学有余力的孩子来说,公办学校的课程确实无法满足他们。
 

        “老师又不能开小灶,一旦收钱就是有偿补课,即使家长自愿也不行。怎么办呢?只能送到各种培优机构。”邱女士说,希望主管部门给各学科有特长的孩子一个“用武之地”,也解放那些对奥数没有兴趣的孩子,“学校应该设置大量供不同兴趣、天赋、特长的学生选择的课程,让学生积极主动地选择真正想学的东西。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全情投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家长应该有定力
 

        家长刘先生认为,很多家长过于焦虑,定力不够,却把“锅”甩给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
 

        “我的孩子成绩中等,我认为他在学校受到的教育足够了,因此没有让他参加校外培训。但是,很多跟我家孩子一样的小朋友,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压力,自己要求或被家长送去各种培训班。”刘先生说,“当前的教育生态是‘全民培优’,一批批孩子涌向各种培训机构。很多家长叫苦连天的同时,指责学校教育不到位、主管部门没尽责,却从不反思自身的原因,这是不对的。”
 

        如何监管是难题
 

        “您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会看它的办学资质吗?”采访中,记者随机询问几位学生家长,得到的答复全部是“不看”。“我只认口碑和老师、家长的推荐。”一位家长说。
 

        家长们的漠视,使得培训机构超范围教学的现象大行其道。
 

        武汉市实验学校校长邱化明说:“只有举报、投诉多了,主管部门才会去查。但现状是,几乎没有家长举报培训机构超范围教学,因此打擦边球的培训机构越来越多。”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有些培训机构并非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也含有“教育咨询”“文化培训”功能,这使得教育培训机构天生有了商业企业性质,使得培训市场出现“表面上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局面。
 

        邱化明建议,教育、工商部门应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能,鼓励教育评估组织参与对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建立全国联网的民办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及统一数据库、查询平台。(完)
 

(编辑: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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