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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化受理
时间:2021-09-14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戴旻阳 魏娜  点击: 次
      此次政策调整如何更好服务企业和普通劳动者?积分入户政策常态受理会产生哪些变化?继9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落户政策调整进行解读后,长江日报记者梳理了市民网友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请武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针对此次政策调整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落户政策调整着力于支持有关重点企业和产业项目的引进。例如对市、区政府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只要其员工符合“两个合法稳定”(在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基本条件,即可申请落户。特别是明确了:成建制迁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成建制申请落户。该措施有助于我市重点、大型企业的统一管理,方便企业丰富人力资源储备,助推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落户政策调整后,积分入户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化受理,这一变化受到不少网友的关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积分入户政策有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方面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等基础指标分值,进一步彰显存量优先原则。另一方面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即: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针对“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负责人提示:相关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在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的同时,提交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卡。

    此次政策调整对于普通劳动者会有哪些变化?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拓宽了普通劳动者的落户渠道。具体从三个方面可以体现:首先是取消夫妻、子女随迁落户需自有住房的条件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即可申请落户;其次将原有的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满2年可申请落户,调整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落户;此外还调整了积分入户办法,提高“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等基础指标分值,这也有利于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获得积分。这些变化有利于增强那些为我们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做出默默奉献的普通劳动者的城市归属感和幸福感。
 

    (长江日报记者戴旻阳 魏娜 通讯员王威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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