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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示首批无疫情小区、社区 接受居民监督
时间:2020-03-07   来源:未知   作者:总编  点击: 次

 

 3月6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组公示全市第一批无疫情小区、社区、村(大队)名单。截至3月5日18时,全市无疫情小区2076个,无疫情社区79个,无疫情村(大队)1171个。

3月1日,全市无疫情区域创建工作启动,实行分层级推进,从创建无疫情小区、无疫情社区、无疫情村(大队),再推进到创建无疫情街道(乡镇)、无疫情城区,最终实现无疫情城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 据介绍,无疫情小区、社区、村(大队)的申报评定,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无疫情街道(乡镇)和无疫情城区的申报评审,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

据悉,全市无疫情小区、社区、村(大队)情况将每三日进行一次备案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组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严厉问责追责。

根据无疫情创建文件精神,无疫情小区认定要满足“疫情零发生,防控全到位”两大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个条件是“疫情零发生”:必须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14天以上无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天以内无一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密切接触者等“三类人员”的非解除者。

市防指相关负责人介绍,无疫情有两种情况,一是从未发生过疫情;二是小区、社区、村(大队)虽然发生过疫情,但得到了有效控制,即从申报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连续14天以上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例和密切接触者也都已经解除。

第二个条件是“防控全到位”:实现宣传引导、封闭管理、排查摸底、消杀卫生、供应保障、组织发动“六个到位”。其中,封闭管理要求实现小区一门出入、24小时值守,测温审核、五个“严管”;供应保障要求小区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帮扶和医疗救助,不漏一人,不出意外。

无疫情小区上榜以后也可能下榜

按照创建程序,无疫情小区创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达到创建标准的封闭管理小区,由社区、村(大队)集中向所在街道(乡镇)申报,街道(乡镇)进行实地和台账验查,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认定,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疫情防控组备案。

据介绍,无疫情小区认定上榜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当小区新增一例确诊病例,立即取消其无疫情小区认定。当小区新增一例疑似病例、发热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暂停其无疫情小区认定,若以上新增者转化为确诊病例,则取消其无疫情小区认定;若以上新增者排除新冠肺炎病例,则恢复无疫情小区认定,被暂停时间可连续记入无疫情时间。

这就要求申报“无疫情小区、社区、村(大队)”的单位,不能躺在此前疫情控制的成果上高枕无忧,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封闭管理,继续做好排查摸底、消杀卫生工作,特别是供应保障、组织发动方面,要得到居民认可支持。

无疫情名单需经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长签字确认

据市防指相关负责人介绍,每期无疫情公示数据都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长签字确认后提交。

参与无疫情小区创建,对于居民来说也很有激励作用。一方面,被认定为无疫情小区,说明小区管理得当,内部安全有序,按规定可酌情逐步调整管控等级;无疫情村(农场、大队)将被允许在村内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另一方面,各类居住在无疫情小区内且未离开小区的居民,其连续居住时间将纳入离汉外出和复工复产前隔离观察的有效认定依据。

同时,市、区将结合实际制定奖励办法,对无疫情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按要求,全市各区无疫情小区、社区、村(大队)名单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居民可向市、区防指反映问题线索。



作者:肖娟  邹宇 王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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