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头条新闻 > 武汉新闻 > 武汉社会 >
一种生活方式 历时3年“约跑社”小程序—你喜欢吗?
时间:2018-06-05   来源:华中企业新闻网   作者:王行  点击: 次

   “约跑社”是什么东东?

   约跑社就是无数个分舵。分舵就是在一起跑步的一群人。舵主发约跑报名,大家放学了下班了有时间了就一起跑。有马拉松的时候,大家一起报名,赛道上黄旗招展,团服背后印上你的分舵名。那些是自己人,一目了然。
 

 “约跑社就是你们”—“你们就是约跑社”

    约跑社不是一个体育公司,我们吹牛逼说约跑社是中国最大的线下跑团。这里有各色人等,不拘身份地位,官员草民,商场大佬及企业员工,只有从你所在群名探知你跑领。从最早的1号微信大群 “星辰大海”——2号群的“不忘初心”———9号群的         ,的 每个群名都代表了一个计划、一个初衷、一个新的理念的诞生。加入约跑社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一种兴趣表白。

 


    我从“约跑”这件事里获益。从第一次跑5KM、第一次10 KM、第一次跑半马、第一次操场刷100多圈跑全马,逐渐的体力耐力能力提升,到参加专业赛事。一路砥砺前行的我想建立一个跑团,让每个想跑的人都能在约跑社里找到一起跑的人。只要你想跑,就有人在等你,你不想跑,就有人在关心你。为了实现这个狂妄的目标,我注册成立了—约跑社公司。在全国各地“建立分舵—任命舵主—发社旗—寄社服—办比赛”。“寻找中国最美女跑者”“非诚勿跑”都是我们的赛事活动品牌。当赛道上社旗招展、社员们身着的统一又个性骚包的社服,就能一眼识别你的分舵属性,特有团队和归属感,使严肃枯燥的跑步运动也变得轻松诙谐又充满情趣了。

 

 


    我是王行,约跑社的团长。老家镇医院出生,是共产主义接班人、金时代王二之子、王大炮之父、武汉大学生创业十佳、音人才公寓第一批入驻者、偿献血志愿者、大经济学挂科之神、讲与口才协会会长、撸者、活人、救跑者、油腻中年、—1级孵化器面壁者、互联网+跑步破壁人、滴滴钻石会员、圈内第一内测跑团、黄色团旗守护者、约跑社百城千舵总团长王行háng。

 


  

    今天是约跑社的3周岁生日,约跑社的伙伴们,感谢有你们一路同行。历时三年,消耗了两亿多脑细胞,约跑社小程序终于完成,有4个tab:约-跑-社-我。

 


    感谢当年陪我一起坚持的跑友们,正是他们的陪伴和坚持,才有了今天的约跑社。最近有人跟我说是一个体育公司,是一个空壳子,就是宠众取哗。其实“约跑社公司”是我第3次创业。除了建立总舵群—太阳系第1跑团,一直自诩野生产品经理的我还想创造引领跑步产业下一个10年的次世代产品,妄想数倍提高整个行业的效率,想去九天揽月呢。很多人已经注意到了约跑社的公众号是从个人订阅号—变成认证服务号,挂上了有限公司的尾巴,给人一种py交易的嘴脸。

    改动的原因是我们已经完成了约跑社小程序 1.0版本的开发,现在推荐给你们,希望你们喜欢。去随便蹂躏这个小程序吧!去建分舵!去约跑!去报名马拉松!去查马拉松成绩!去分享!去截图!去吐槽吧!

    你就在这里,在某个分舵里当舵主,发布约跑;在某个约跑活动里当发布者,在某个马拉松里扛着大旗,被600个兔子追赶。

 

 

    希望有更多人加入约跑社,希望加入约跑社的跑友们保持热情和包容,指导帮助新人;也希望大家积极建立分舵,让约跑社的小旗子插遍中国,让跑者的精神在整个大地传播。

    这半年,没有了过往头衔的束缚,我能放下偶像包袱静心思考。以前我只在跑步的时候思考,跑完后招摇。跑步,跑团,挨批,黄旗,分舵,奖牌,烧烤……工商局,材料,商业模式,PB还是BP,营业执照……土操场吭哧吭哧每天一两公里,成就满满必发朋友圈;建群拉人,一起约跑,送腰包送手环,办荧光夜跑;注册悦跑圈跑团,印传单,扯虎皮拉黄旗,一群大哥大姐大爷大妈大老板;注册公司,种子轮,合伙人,办比赛……这三年,都是画面,这半年,循环浮现。

 


 

 

    最后的最后,感谢一路陪我走过来的舵主们、跑友们,还有孵化器的老师和我的合伙人们,没有你们,约跑社走不到这里。(完)


 

  (编辑:张鑫)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