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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于5月1日起实施 快件不能直接放快递柜
时间:2018-04-25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陈奇雄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收件人不在家,为了方便,快递员可以把快件存放在临时寄存点或快递柜,但是也有的快递员不通知收件人,私自把快件存放在快递柜。

  5月1日之后,快递小哥如没有征询你的意见,直接将包裹放到快递柜,你觉得不方便或者包裹丢了,就可以投诉维权了。

  最新法律依据在此

  5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新规第二十五条尤其惹人注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有网友疑惑:

  今后快递员送快递必须当面验收?

  小区设置的智能快递柜还能不能用?

  对此,律师解读:新规给快递员戴上“紧箍咒”,只要经过收件人同意,无须当面验收,快递柜或代收点应认定为条款中“约定的收件地址”。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件放入快递柜,属违规行为。

  快递柜成个别快递员“偷懒神器”

  “我一家人都在海南旅游,手机突然接到短信通知,快递员说他已将我的包裹存放在小区快递柜内,让我快去取件!”家住汉口常青花园的王女士生气地说,有一次,快递员未经她同意,就将快件放在快递柜里。她直言,快递柜已成了某些快递员的“偷懒神器”。

  家住汉阳的唐女士也说,前一阵,她网购两袋大米,快递员在没通知她的情况下,就将米放在了小区快递柜。“提供的是送货上门服务,快递员却自己偷懒。”她只得让家中的老人下楼将大米提回家。

  海尔日日顺快递柜武汉分公司工作人员赵智超介绍,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在武汉市中心设置了400多个智能快递柜。“给快递员与收件人都带来了很大方便。”赵智超表示,按照工作流程,快递员应先致电收件人,征得对方同意后,再放件入柜,个别快递员却未经收件人同意“自作主张”放件入柜,引发不少投诉。

  快递新规

  会让快递柜成“摆设”

  听说快递新规即将施行,彭女士心里打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新规是否意味着今后快递员送快递,必须当面验收?“那小区里的快递柜、快递代收点岂不是成了摆设?”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说,这是对条例的误读。条例中,“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为并列关系。因而,可认为,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快递员在征得收件人同意后,快递柜或代收点,也属于新规中所说的“约定的收件地址”。同时,有告知当面验收的义务,但若征得收件人同意,无需当面验收。

  张国振分析,事实上,《快递暂行条例》对于快递柜不仅不打压,还持鼓励态度。(完)
 

(编辑: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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