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商会信息 > 中国商会 >
西安市洪湖商会成立大会暨洪湖市招商引资推介会隆重举行
时间:2026-01-19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2026年1月17日,西安市洪湖商会成立大会暨洪湖市招商引资推介会成功举行。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廖丽君,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熊瑛等一行代表洪湖市委市政府到会祝贺!武汉市洪湖商会会长赵道华、执行会长彭文信、执行秘书长张国茂等一行受邀参加本次活动。

       据悉,自2014年1月9日全国首家获得政府部门执照的县域行政区异地商会——武汉市洪湖商会诞生后,广东、北京、上海、温州洪湖商会相继成立。 随着
西安市洪湖商会的正式成立,全国的洪湖异地商会总数己增至6家。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代表洪湖市委、市政府,向西安市洪湖商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谈到,西安市洪湖商会的成立,标志着西安市——洪湖市两地合作有了新的桥梁纽带,洪商人有了新的共同家园。刘同民主任表示:洪湖市委、市政府将始终与大家同心同行,心心相印,善当服务洪商的“好娘家”, 搭好合作交流的“大平台”, 打造对外展示的“金招牌”;并全力支持商会发展,全力服务企业家创业发展,竭诚为企业家们搭建拥抱机遇的广阔舞台、提供精准高效的政策支持、定制专属贴心的营商环境,为西安市、洪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西安市洪湖商会会长余致双在就职演讲中讲道:商会将恪守政治建会根本,立足服务立会宗旨,秉持商道公心,构建西安市所需与洪湖市所能高效对接的战略平台。他表示:商会的成立,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它将以乡情为纽带,以商会为平台,与全体会员同心同德、共谋发展,书写洪商人在西安市的奋斗华章,并为推动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会上,洪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为西安市洪湖商会进行了揭牌并为会长单位进行了授牌;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廖丽君,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熊瑛分别为西安市洪湖商会执行会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进行了授牌。
 
 
        武汉市洪湖商会会长赵道华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贺辞,并向西安市洪湖商会成立以及余致双、李松分别当选首届会长、秘书长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西安市洪湖商会的成立,标志着在陕洪湖籍企业家和各界人士有了一个共同的“家”,也让全国洪湖商会的大家庭再添重要一员。这既是联络乡情、互助共赢、服务发展的坚实平台,也是一座连接西安市与洪湖市的桥梁,必将为两地经济文化交流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他表示未来武汉市西安市两地商会将加强交流互访,分享经验,共探合作,推动两会企业信息互通、资源互补、业务互联,尤其在文旅、科创、商贸、农业等领域寻找合作契机,携手搭建平台,将两地商会打造成助力会员成长、服务两地经济、回报桑梓故乡的标杆组织。
 
      武汉市洪湖商会执行会长彭文信代表商会向西安市洪湖商会赠送了贺礼“领航舵”,其寓意深刻,祝愿西安市洪湖商会在余致双会长“一班人”带领下,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会上,洪湖市招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伟进行了详细的招商引资推介,洪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崔巍进行了文旅推介,他们代表洪湖市委市政府欢迎洪湖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反哺家乡,为推动西安--武汉--洪湖三地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