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件案子,7位老人,23年。1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第六组获悉,青山区法院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化解一起重点信访积案。
据了解,本案因湖北省爱心残疾人综合服务公司向湖北省咸宁地区农垦物资供销公司购货被骗而形成。1995年9月,青山区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货款及预付款14万余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余元。经查,湖北省爱心残疾人综合服务公司名为集体,实为7个自然人集资成立。由于该案执行人的住所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均在咸宁市咸安区,青山区法院遂于1996年6月将此案委托咸安区法院执行。后因咸安区法院回函建议,青山区法院于2003年9月裁定该案中止执行。2010年5月,咸宁市中院宣告被执行人湖北省咸宁地区农垦物资供销公司破产。
此案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认为法院执行不及时、手段不强硬导致该案执行不能,从1998年起,曾长年在省人大、省法院上访,每逢省、市两会、党代会必访,该信访问题此前一直没能解决。其实,青山区法院一直没有停止努力,多次协调处理此案,负责该案的干警往返武汉咸宁两地多达16次。
2017年10月,市委基层作风巡查第六组交办此案后,青山区法院按照巡查组督导要求,主要领导多次接待原告代理人,详细了解其诉求,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对案件进行研判,确定了执行案件本身已无出路,决定全力协调省、市相关部门支持,以司法救助方式化解这一信访积案。
最终,在确定救助对象主体资格、弄清潜在权利人后,经协商,7名自然人同意在给予相应救助款后息诉罢访。
第六巡查组相关负责人说,该信访积案能成功化解,得益于区法院领导重视和克难攻坚的决心、干部作风的转变、相关部门的联动支持。青山区法院一手抓源头治理,一手抓积案化解,敢于担当、多管齐下、聚智聚力,从化解信访积案中检验作风,树立形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完)
(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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