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企业之窗 >
悟空租车全国招商大会在山东青岛举行
时间:2016-09-24   来源:法制与社会   作者:时学士  点击: 次
秋高气爽,艳阳高照,2016年9月24日下午,悟空租车全国加盟招商大会在青岛举行,来自省内外的200多家租赁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现场交流共谋发展前景。 
 
 
 
悟空租车创始人CEO胡显河先生(摄影 时学士) 

悟空租车是一家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依托,专注于汽车共享租赁的出行服务平台。由五位汽车行业及IT资深高管、北大/清华MBA同学联合创立。如今,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和庞大的用户基数,让中国租车市场前景变得十分广阔。在这样的环境下,悟空租车的团队立志打造一个“手机就是车钥匙”的平台,让用户拥有最便捷的体验。悟空租车以高品质的汽车租车平台,采用全时托管模式。悟空租车为租客和车主打造车辆共享平台。有租车需求的用户可方便、便宜、快捷地租到自己心怡的车辆。 

  

悟空租车CEO胡显河谈及评定一个商业模式是否有前景,需要看这个商业模式能否引领行业的升级,一个能引领所在行业生活方式升级的模式和服务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而对于整个出行市场,不断涌现出各类约租车、租车等平台,无疑给人们提供了更为多样化的出行选择。胡显河认为真正的用车便捷是要让用户跟用自己家车一样便捷,随时想用车的时候车就在身边。 

“创最好出行体验”是悟空租车的使命!悟空租车深谙汽车及出行领域未来发展趋势,将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依托,致力于改善人们的出行方式。车主可以安全放心地把闲置的车辆和富余车牌放到悟空平台上,获取高额利益,安全又放心;租客在平台上可以轻松租到心仪的车辆,就近、低价、快捷。悟空致力于打造全球最优秀的租车服务平台为愿景,创最好出行体验为使命。 

山东自助联盟会李信宁在会议上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汽车租赁行业是一个人员成分复杂、员工流动大、人员和资金等各方面都比较难以管理的行业,因此如何做好租赁汽车行业管理,成了许多管理者头疼的话题。要想做好汽车租赁行业管理,诚实是管理者必须要做到,在工作上实事求是,在是非面前坚持原则,与员工沟通中敞开心扉,出现失误时勇于面对,如果能坚持这样做,就有可能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只有诚实才会认真工作,才敢于承担贡任,诚实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水准。 
 
 

悟空租车全国招商大会嘉宾合影:山东自助联盟会李信宁、悟空租车创始人CEO胡显河、烟台博盛阿良、泰安顺风行赵鹏、滨州租赁协会卢燕超、淄博万源洪王卫东、临沂路路顺李强、潍坊华轩刘路增、日照昊棣吴开华、聊城金齐弛齐娟、莱芜万鸿狄总、济宁三和唐文轩、青岛吉通顺綦书鹏、济南泉领黄来明、威海利明葛利明、东营华夏张文龙、德州博盛陶历历、枣庄远航王长勇、菏泽缘通赵总(摄影 时学士) 

良好的合作精神是对汽车租赁行业管理者的基本要求,随着租赁市场竞争的加剧,管理更要注重整体能力的提高,只有一个团队的整体素质上去了,企业才能或者持续发展,而团队素质的提高除了管理者和员工素质的提高外,更重要的是管理者协作能力的提高,如果没有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等的协作能力,最优秀的的团队也会是一盘散沙,毫无竞争力可言。 

租赁团队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权力,做为管理者,权力是团队给的,与责任相关,而且责任比权力更重要,要对权力负责,对公司的利益负责,这是永远不能动摇的,并且管理者的权利是员工赋予的,还包含着员工的希望,希望能率领员工为团队创造更多价值。使团队更快更好的发展,而也让员工得到发展,管理者应当自觉接受员工的监督,切记,管理者的权力是为了树立管理者的威严,并不是用来招摇过市,随意按耀。关键在于创造更多利益,展现人格魅力和管理才干。 

汽车租赁团队管理需要不断强化员工服务意识随着汽车租赁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服务成为企业的主要竞争力之一,优质的服务水平也成为餐租赁企业最重要的市场准入证,需要更强烈的服务意识,管理者需要不断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并使之成为企业文化。不断学习是租赁团队管理者永远的任务,学习没有止境,提高也没有止境,企业文化是员工在企业中无形的行为准则,团队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制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让员工都自愿自觉接受并融入到工作当中。 
 
 
 

福建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杜新仲先生(摄影 时学士) 
 
共青团河南省委驻福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福建省汽车租赁协会会长、传媒公司实际投资人,杜新仲先生观摩了此次会议,对此次会议给予高度评价。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