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经济观察 >
广东省外贸学校电商精英俱乐部年会圆满举行
时间:2018-10-25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肖青  点击: 次
    为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号召,进一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推进电子商务“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增进电商精英俱乐部成员间的交流,助力龙川县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于10月19-20日在龙川县成功举办主题为“精准扶贫兴产业,电商精英聚龙川”第五届电子商务精英俱乐部年会活动。

 



 

    本次活动主会场设在龙川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龙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勇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肖庆波、钟志恒,龙川县政府办、经信局、招商局、农业局、扶贫办、教育局、电商产业园等单位负责人、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相关科室负责人、电子商务专业部老师和来自全省的电商行业专家、企业精英等14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钟志恒副校长主持。

 


 

 


 年会活动前,与会者首先参观了龙川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的产品展示区、跨境电商区、众创空间、物流配送中心及入园企业等,听取了园区负责人的情况介绍,与会者纷纷认为,龙川县作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取得了可喜成绩,发展前景广阔。
 



 

 在年会活动的第一阶段,肖庆波副校长向与会者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介绍了电商精英俱乐部成立五年来的主要工作,重点阐述了2016年以来在教育精准扶贫方面做的工作。肖庆波副校长还向参会的电商精英呼吁,希望业界的朋友们,像支持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一样,支持龙川电商发展,支持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机会的话可以与这边的各级政府、企业、农民洽谈合作。他还表示,学校也将积极在人力培训、技术支持、平台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愿意借助这次揭牌成立的小贸商城平台,帮助销售龙川本地的特色农产品,为龙川电商发展尽点绵薄之力。

  随后,龙川县黄勇花副县长作了致辞,她重点介绍了龙川县电商发展情况。黄副县长表示,龙川电商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鼎力相助,希望与会嘉宾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为助力龙川县电商发展牵线搭桥,提供更多更好的帮助,进一步拓宽龙川县电商产品销售渠道,扩大电商发展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会上,学校电子商务专业部部长、电商精英俱乐部秘书长邓卓建作了2017-2018年俱乐部工作报告。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还与龙川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为落户龙川县电商产业园的专业实训基地、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与广州腾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校园创投电商平台“小贸商城”举行了揭牌仪式,在实际行动上进一步推动了校企合作。

  在年会活动的第二阶段,千城万店李伟华总经理围绕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作了分享交流,帷幄咨询首席品牌官孙平分析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

  10月20日,参会的领导嘉宾还在龙川县经信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佗城辣椒酱制造加工基地和通衢越王贡米种植基地。参会电商精英们对龙川的电商投资环境、特色农产品均表示了浓厚的兴趣,纷纷表示将认真考虑与龙川当地的企业、农民洽谈合作,借助电商平台销售推广当地的特色农产品。

  此次年会隆重简朴而富有成效,是电商企业精英共商电商发展大计的盛会,也是深入探讨农村电商和教育精准扶贫融合发展的大会,对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精准”专业建设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此次年会也是继2016年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在南雄市举办教育精准扶贫主题年会活动后,又一次在教育精准扶贫方面作出的重要举措。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