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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民将建诚信档案 年内实现个人信用信息互查
时间:2017-01-05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昨日,武汉市发改委发布消息,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作出具体安排,首次将诚信教育纳入大、中、小学课堂教育内容,18岁以上成年学生将建立诚信档案。


  成年学生建诚信档案

  武汉市提出,将诚信教育作为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汉18岁以上成年学生将建立诚信档案,考试舞弊、学术研究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学生个人诚信将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免试保送等各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

  公务员等15类是重点

  武汉市将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逐步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覆盖所有居民。

  其中,将重点建立公务员、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保险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的个人信用记录。

  失信信息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信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信息;被监管部门处以行业禁入的信息;税款欠缴信息等。

  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司法机关是主要信源单位。目前,个人信用信息采集涉及四五十家职能部门、十多个行政区,以及众多企事业单位,年内可以完成。

  倒查机制助力信息维权

  武汉市将对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实施重点监控,规范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行为;同时还会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武汉市发改委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监督部门,目前正在制定信息安全内控管理办法,后期可能产生一些个人信用信息纠纷或者信用信息维权。可以采用倒查机制,对信息来源进行追溯。

  武汉将加强对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查询平台做了专项设置,查询人、查询对象、查询原因和时间等,都会在平台上留下记录。

  年内实现个人信息互查

  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个人公共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目前,公民个人可通过“信用武汉网”或武汉政务网上个人云端端口,查询本人的信用信息。按照武汉市网信办要求,查询本人信息的也需要身份识别,跟银行卡的身份识别是一个途径。

  预计今年将在完成个人信用信息归集的基础上,实现授权查询别人的信用信息。

  未来武汉受罚全国受限

  武汉市将依托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个人公共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逐步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逃废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不文明交通出行、不依法诚信纳税等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据介绍,目前武汉市对出现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已经实施惩戒。媒体上已经公布了“老赖”无法买飞机票、无法贷款等案例。未来将会实现多部门联合惩戒。(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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